猫券章程
为了适应单用途预付卡业务的发展,为社会各界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惯例,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预付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
1、 预付卡的名称: CSmall Gift 猫券。
2、 预付卡的种类:单用途预付卡不记名卡和单用途预付卡记名卡。
单张“猫券”预付卡金额低于1000元的,支持不记名方式购买;
“猫券”预付卡金额5000元以下的,提供身份信息进行登记;
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通行证、护照等。单位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 预付卡的功能: 仅限于在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所属电子商务网站及线下门店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支持购买、充值、使用。
持卡人凭预付卡可在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旗下的门店及网上商城进行消费。该卡不计息、不具备透支取现功能。
第二条 预付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的挂失、转让方式
1、 购买方式:凡自愿遵守本章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卡人,通过指定网地点购买预付卡。
地点:自有平台在线购买或线下门店购买;向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支行开立的存管账户对公转账支付。
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向单位或个人出售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不记名预付卡时,应当识别购卡人身份,核对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记名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为三年。
2、 充值方式:在线充值或向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支行开立的存管账户对公转账 。资金均进入存管账户。
3、 使用方式:【线下兑换】可直接凭猫券电子票到各个CSmall Gift换购店兑换等值珠宝饰品。【线上兑换】扫描二维码,将猫券收入到微信卡包,注册登录后可到金猫银猫网上商城CSmall Gift专区兑换等值珠宝饰品。
4、 退卡方式:致电深圳国银通宝服务热线:0755-82462216申请退卡;
登录金猫银猫网上商城在线申请退卡;
门店申请退卡;
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在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后,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
5、 挂失:如需挂失,需本人持有效证件至指定门店挂失。 如遗忘卡片密码, 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卡片至指定网点办理密码重置。
6、 转让:支持转让。
第三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1、 收费项目: CSmall Gift猫券采购。
2、 收费标准: 按照实际购买金额享受相应折扣,比如:10猫券=1.5元人民币。
第四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 发卡方权利、义务: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作为发卡企业具有发行符合法律法规的预付卡的权利。在实体卡卡面上记载公司称及联系方式、卡号、使用规则、注意事项等。虚拟卡也应记载上述信息。已备案的发卡企业可标明备案编号。
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应提供配套的服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
2. 购卡人权利、义务:购卡人具有使用所获得的预付卡的权利,可至各个CSmall Gift换购店及金猫银猫网上商城CSmall Gift专区兑换等值珠宝饰品。
购卡人需按合同付款,并遵守商务部下发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 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
1、 纠纷处理原则:平等协商原则。
2、 违约责任:双方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任何一方因系统缺失、技术漏洞、人为等原因导致用户数据信息泄漏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自行承担,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推广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带来的品牌、名誉、参与诉讼等经济损失 二万元,如果实际损失超过二万元,按实际损失计算。
3、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深圳市国银通宝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损失均由持卡人承担。 (一) 持卡人与他人合谋、欺诈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二) 发卡机构核实相关情况,遭持卡人拒绝。
第六条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按需要另行规定。
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